一、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、退休干部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结合我厅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
二、 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、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。负责离、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、生活福利、参观考察、休养和用车等服务工作的安排。有组织、有领导地发挥离、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"两个文明"建设中的作用,宣传和表扬离、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,处理离、退休干部来信来访。督促、协调老干部的政治、生活待遇的落实。
三、 负责对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、交流工作经验。
四、 负责厅机关的离、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管理。对厅机关的离、退休干部和直属单位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进行节日慰问、家访等。
五、 负责厅机关离、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日常党务管理工作。协助厅老年体协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六、 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、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工作,关照离、退休干部的遗属。
七、 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处长:李太元
联系电话:6211392 6243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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